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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修仙我的实验室连通九重天第22章 公司法证券法引入修仙联盟初具雏形

“股份制改革”的提案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其引发的涟漪和暗流远超凌皓最初的预料。

灵溪宗与青木宗的高层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惊、质疑与激烈辩论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深入研究。

毕竟合并是两宗高层的共同战略目标而传统的权力分配模式确实陷入了死胡同。

凌皓提出的这个闻所未闻的“股份制”虽然离经叛道但其所蕴含的“量化公平”与“效率制衡”理念却像是一把钥匙精准地插入了僵局的锁孔。

于是迎客峰的谈判暂停了但两宗之间的文书往来和密使穿梭却变得更加频繁。

焦点集中在了凌皓正在起草的那份《灵溪-青木新宗门股份制改革方案草案》上。

凌皓的小院俨然成了这场变革的“思想发动机”。

他几乎是不眠不休将自己脑海中关于现代公司治理、证券金融的知识与修真界的实际情况进行着艰难的融合与再创造。

阿土、林风、石坚等人则成了他最得力的助手负责资料整理、数据测算、图表绘制以及应对那些闻风而来、试图打探消息或施加影响的各色人等。

数日后一份厚达数百页图文并茂、条款详尽的《草案》终于摆在了两宗高层的案头。

这份《草案》的内容再次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第一章:总纲与性质 明确新宗门命名为“灵青盟”(暂定)其法律性质为有限责任修仙联盟。

联盟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各成员(原两宗)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联盟承担责任。

这就在法理上隔绝了无限风险让合并更无后顾之忧。

第二章:股本与股权结构 详细规定了“联盟贡献点”作为股权计量单位。

设立资产评估委员会由两宗各派代表及邀请的中立第三方(如附近交好的宗门长老或散修大能)组成对两宗投入的灵脉、药田、库藏灵石丹药法器、功法秘籍、弟子潜力、市场影响力等所有有形无形资产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详细盘点与量化评估最终确定各自所占的股份比例。

并首次提出了“原始股”概念此部分股份为两宗创始持有锁定一定期限不得随意转让。

第三章:治理结构 构建了三权分立的现代公司治理框架: 1. 联盟大会(最高权力机构): 由所有持股者(目前即两宗)组成按持股比例行使投票权。

负责修改联盟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批重大投资与并购、决定利润分配方案等最重大事项。

2. 联盟理事会(决策执行机构): 相当于董事会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相当于董事长)一名由持股最多一方推荐另一方附议(或设定交替担任机制)。

理事会对联盟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领导盟主(相当于CEO)及其管理团队。

3. 盟主及管理团队(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由理事会聘任负责联盟日常运营各堂口(丹堂、器堂、执法堂等)对其负责。

4. 监察殿(监督机构): 独立于理事会和管理团队负责审计财务、监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联盟大会负责。

这套结构清晰地划分了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边界看得两宗长老们眼花缭乱却又隐隐觉得…好像比现在各堂口职责不清、互相扯皮要强? 第四章:弟子权益与激励机制 明确规定联盟弟子按贡献(任务完成、修为晋升、技术创新等)可获得“贡献点”此贡献点可与灵石兑换也可在内部交易市场购买资源未来甚至可探索与“股份”进行某种程度的关联(类似员工持股计划雏形)极大激发底层弟子的积极性。

同时设立“发展基金”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弟子修炼、技术创新和风险投资。

第五章:融资与股份流通(证券法雏形) 这一章最为石破天惊!凌皓提出了“增发扩股”与“股份交易”的概念! · 联盟若需发展资金可向内部弟子或外部投资者增发新股原有股东可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

· 在锁定期满后经联盟大会批准可设立“内部股权交易平台”允许持股者在一定规则下转让其股份。

这意味着股份不再是静态的而是可以流动的资产!甚至…可以上市交易?(凌皓暂时没敢写那么远但种子已经埋下。

) 第六章:合并、分立与清算 甚至规定了联盟未来可能面临的合并、分立乃至解散清算的情形和程序做到了“有始有终”。

这份《草案》几乎就是一部微缩版的《公司法》加《证券法》!它用严谨的法律条文和金融工具为“灵青盟”构建了一个权责清晰、激励相容、能够自我发展并抵御风险的现代化组织框架! 当两宗高层尤其是那些精通庶务、管理着大量资源的长老们仔细研读了这份《草案》后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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