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译注论杂格一
原文: 又曰:杂格者月令无取取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
大约要干头无官无杀方成外格。
如有官杀则自有官杀为用无劳外格矣。
若逢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试以诸格论之。
译文: 又说:杂格是因月令无可用之神转而采用外格。
外格种类繁多故称“杂”。
大致要求天干无官杀方成外格。
若有官杀则以官杀为用无需外格。
若逢财星尚可成格但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以财为重不取外格。
试以诸格论之。
注解: 1. 杂格定义: 月令无取时采用的特殊格局 需天干无官杀 2. 优先原则: 有官杀→优先用官杀 财星根深→优先用财 3. 学术立场: 杂格为辅助非首选 原文: 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类。
本是一派劫财以五行各得其体所以成格。
喜印露而体纯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吴相公命是也。
运亦宜印绶比劫之乡财食亦吉官杀则忌矣。
译文: 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如甲乙日得亥卯未三合木局、寅卯辰三会木方且生春月。
本是一派劫财因五行各得其体而成格。
喜印星透出且格局清纯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吴相公命)。
行运宜印绶比劫之乡财食亦吉忌官杀。
注解: 1. 成格条件: 日干与方局五行一致(如甲日得木局) 月令为成格五行(如春月) 2. 喜忌原则: 喜:印露、比劫 忌:官杀 3. 案例解析: - 吴相公命:癸亥(水)乙卯(木)乙未(木)壬午(火)木旺得水生 原文: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于春月方为大贵。
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
运喜所化之物与所化之印绶、财伤亦可不利官杀。
译文: 有从化格者需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地支三合或三会。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且生春月方为大贵;亥未月次之。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
行运喜化神(木)及印绶(水)、财伤(火土)忌官杀(金)。
注解: 1. 从化格条件: 化神得时(如木格春月) 地支方局全 2. 层次差异: 春月方局→大贵 亥未月局→次贵 3. 案例解析: 甲戌(火)丁卯(火)壬寅(金)甲辰(火)丁壬化木得寅卯辰方 原文: 按:《元理赋》云: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
得化得从显达功名之士。
原注云:不通月气时无所归不从不化也。
若通月气时有所归则以从化论。
又云:先论从化后论财官。
《玉井奥诀》云:财官欲真致妙兮须理化气。
如丙辛见戊癸为财甲己为官此为真造化秀气不可言。
证以以上二说具见化气五行之财官食伤均与正五行之财官食伤不同。
至于财官食伤之孰宜孰忌化气之是否得时失令均详见本书论十干化气篇及素庵先生论化局篇可参观之。
译文: 按:《元理赋》云:“不从不化者仕途淹留;得化得从者功名显达。
” 原注:不通月令之气时柱无所归不从不化。
若通月令时有所归则以从化论。
又云:“先论从化后论财官。
” 《玉井奥诀》云:“财官欲妙须理化气。
如丙辛见戊癸为财甲己为官此为真造化秀气难言。
” 由此可见化气五行之财官食伤与正五行不同。
其喜忌及化气得时与否详见本书十干化气篇及素庵论化局篇。
注解: 1. 经典引用: 《元理赋》强调从化重要性 《玉井奥诀》论化气财官 2. 学术观点: 化气财官与正五行有别 从化需通月令 3. 文献指引: 建议参考本书化气专篇 原文: 有倒冲成格者亦四柱无财官而对面以冲之。
要支中字多方冲得动。
譬如以弱主遇强宾主不众则宾不从。
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冲子财也。
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冲子官也。
运忌填实余均可行。
译文: 有倒冲格者四柱无财官以地支相冲引出。
需地支相同字多方能冲起。
如弱主遇强宾主不众则宾不从。
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冲子中癸水财)甲寅、庚午、丙午、甲午(冲子中癸水官)。
行运忌填实(如冲子见子)余运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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