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译注第166章 论形象
原文: 两气合而成象象不可破。
译文: 两种五行之气相互配合形成特定格局这种格局不可被破坏。
注解: 两气指五行中相生或相克的两种元素如木与火、火与土等。
成象指形成稳定的能量形态例如木火相生构成木火通明之象。
象不可破强调此格局需保持纯粹若遇克制元素(如木火格见金)则破坏平衡。
此句为两气成象理论的总纲揭示格局稳定性的重要性。
原文: 天干属木地支属火。
天干属火地支属木。
若见金即破。
余仿此。
译文: 若天干透木、地支藏火或天干透火、地支藏木形成木火相生之象。
此时若见金(如申酉金)克制木则破局。
其他五行组合(如水木、火土等)亦依此规则类推。
注解: 此段以木火为例说明两气成象的具体形态: 1. 天干透木:木为阳干(甲、乙)象征外在表现。
2. 地支藏火:火为地支藏干(如寅中藏丙火)象征内在根基。
3. 金破局:金克木直接破坏木火相生的链条导致格局失衡。
此例体现象不可破的核心原则:格局需内外相生忌见克神。
原文: 五行聚而成形形不可害。
译文: 五种五行之气汇聚形成完整形态这种形态不可被损害。
注解: 五行聚指五行相生有序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循环链条。
成形指五行能量达到动态平衡如树木需水、火、土、金共同作用才能成材。
不可害强调五行缺一不可或过旺过衰否则破坏整体平衡。
此句为五行聚形理论的核心揭示五行协同的重要性。
原文: 如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
五者聚而成形或过或缺则害。
余仿此。
译文: 以木为例需水滋养、火推动、土培育、金规范加上木自身五行齐聚方成完整形态。
若其中某行过多或过少均会损害整体。
其他五行(如火、土、金、水)亦依此规则类推。
注解: 此段以木为例详解五行聚形: 1. 水以生之:水为木之印星滋养根基。
2. 火以行之:火为木之食伤推动能量流通。
3. 土以培之:土为木之财星提供物质基础。
4. 金以成之:金为木之官杀规范生长方向。
5. 木自身:日主核心需得时得地。
此例体现五行缺一不可如木旺无金则肆意生长火旺无土则火势失控。
原文: 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译文: 单一五行独旺的格局(如曲直格、炎上格)喜行生助其化神的运势且化神需旺盛有力。
注解: 独象指专旺格如木旺成曲直格。
化神指生助独象的五行如木旺需火(木生火)流通能量。
化地指火运(巳午未)。
此句强调专旺格需通过化神(食伤)泄秀避免五行壅滞。
例如曲直格逢火运可成木火通明若逢金运则破局。
原文: 一气者为独曲直、炎上之类是也。
所生者为化神化神昌旺则其气流行。
译文: 单一五行独旺称为独象如曲直格(木旺)、炎上格(火旺)。
独象所生的五行为化神化神旺盛则五行之气得以顺畅流通。
注解: 此段详解独象与化神的关系: 1. 独象类型: 曲直格:木旺成势需火泄秀。
炎上格:火旺成势需土泄秀。
2. 化神作用: 化神(食伤)为独象的出口避免能量过旺导致失衡。
化神需得令得地如曲直格见巳午火为化神昌旺。
此例体现专旺格需通过化神转化能量而非强行克制。
原文: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译文: 三合或三会形成的完整格局(如寅午戌火局)喜行财星旺盛的运势且财星需强旺有力。
注解: 全象指三合局(如寅午戌合火)或三会局(如亥子丑会水)。
财地指财星当令之地如火局喜土(火生土为财)。
此句强调全象需通过财星(妻财)发挥作用避免五行过旺无制。
例如寅午戌火局逢土运(辰戌丑未)可成火土相生若逢水运则破局。
原文: 三合者为全主旺喜行财旺之地。
形全者宜损其有余形缺者宜补其不足。
译文: 三合局(如申子辰水局)为完整格局五行主旺者喜行财星旺盛之地。
格局完整者需抑制过旺五行格局缺失者需补足所缺五行。
注解: 此段详解全象的应用: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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